电动葫芦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设备的用途、装备和操作方法,并穿戴好劳保护具;起吊前,电动葫芦操作人员应对吊钩、钢丝绳、卷筒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,在专门的《使用前安全检查记录表》上做好检查记录,发现异常情况,按管理程序汇报,隐患或问题未彻底处理前,禁止起吊;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,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。
电动葫芦的操作要求:操作中始终要做到稳起、稳行、稳落;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、限位代替停车;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,但对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;每次起吊时,宜先点动按钮,使物品拉紧钢丝绳后起吊;起吊重物水平行走时,距离地面不许超过0.5米;吊运重物接近额定负荷时,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;吊运过程中,只能一个方向操作;无负荷运行时,吊钩应升至接近上限位位置;在处理故障或离开起重机时必须切断电源;不准在悬空吊装物下打眼、喷漆、焊接等工作;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行车控制开关,以防水进入操作按钮造成漏电伤人事故;操作中如有异常声响或危险现象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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