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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条电动葫芦安全检查标准

编辑:北京凌鹰   浏览:2166   添加时间:2019-01-29 20:04:25

电动葫芦的十七条安全检查标准如下:

1、操作人员状态良好,正确佩戴安全帽,穿防砸鞋。

2、钢丝绳无扭结、弯折、断丝现象。

3、在操作者步行区间无有障碍物。

4、手扳按钮操作灵活,定位可靠。

5、导绳器完好,收绳吐绳正常。

6、紧急保护按钮可靠、完好。

7、主升限位开关灵敏可靠。

8、电动机、减速箱工作时无异常响声。

9、大、小车载运行中无啃轨现象。

10、大、小车及主升制动器无异常。

11、防冲撞装置安全可靠。

12、吊具无开焊、裂纹及严重磨损现象。

13、吊钩无严重磨损现象,防脱装置有效。

14、在规定区域起吊。

15、执行超过额定符合不吊、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、工件紧固不牢不吊、吊物上面站人不吊、安全装置灵活不吊、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、工件埋在地下不吊、斜扣工件不吊、棱刃物体没有衬垫不吊等“十不吊原则”。

16、起吊线盘时设备进行刹车。

17、严禁物体长时间悬挂在空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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